第三次例會會議議程
時間:中華民國110年3月23日(星期二)晚上7:30
地點:本社區地下室圖書閱覽室
召集人:主任委員 連裕豐 記錄:總幹事 沈克強
出席人員:全體委員
委託出席人員:
請假人員:
列席人員:
壹. 主席宣佈開會與報告:
叁. 確認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:
第一案:社區繳交各項費用提交銀行辦理案。
辦理情形:本社區各項管理費用委請銀行代辦案。(如連結附件一)
1.廣增代收通路、2.可增大款項繳存便利性、3.自動化模式有收款報表可供管委會核查進出帳作業、4.(可)不必現金處理、5.減少總幹事每日需到銀行繳款作業、6.全省隨時均可繳款、7.可自選銀行代扣方式或現場繳費(無手續費月)、8.每月清單核對繳款通知。
2.本案請陽信銀行蔡襄理報告,依決議事項辦理。
辦理情形:本次會議提報討論。
第三案:社 區 B 1停 車 場 下 坡 道 左 側 地 面 破 損 ,修復案。
辦理情形:已請廠商水泥補平。
第四案:本社區警衛室旁柵欄裝置案。
辦理情形:本案經台北市都發局回覆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不得設置。
第五案:社區總幹事、保全、清潔人員春節獎金案。
辦理情形:按往例辦理完成。
肆.臨時動議:
第一案:崇德社區成立都更組案。
說明:成立永久都更組,研究推展都更事宜,直至都更完成。
決議:1.經出席委員表決 同意:18票 不同意:0票 本案通過。
2.本案提交區權會,決定修正社區規約,社區規約訂定成立永久都更
小組。
辦理情形:遵照執行。
第二案:機車停車位規劃案。
決議:委由車輛組黃委員研擬於本期會議提出討論
辦理情形:辦理中。
第三案:社區繳交各項費用提交陽信銀行辦理案
辦理情形:1.開辦費5,000元,開辦後印鑑章3顆(管委會大章(出納)、
主委小章、會計小章),以憑辦理社區財務各項支出作業。
2.全體委員投票表決 同意:22票 本案通過。
第四案:社區頂樓房舍全部加收清潔費案
決議:1.6F及8F全部加收清潔費 。2.全部住戶自住者不收。
本案全體委員投票表決 同意:17票 協商後試行再提交區大討
論。
辦理情形:遵照執行
第五案:社區停車費調整案。
決議:本案經全體委員討論未通過。
第六案:社區公園晨運住戶聲音降低案。
辦理情形:遵照執行。
伍.討論議題:
第一案:社區繳交各項費用提交銀行辦理案
第三案:都更申辦經費由安全基金支出案。
第四案:本社區小公園保養案。
第五案:機車停車位規劃。
陸.臨時動議:
柒.主席結論:
捌.散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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